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推行 四营养成分和能量需标示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次数:1 作者: 新闻中心
卫生部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近期将印发新一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工作;《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将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到“十二五”末,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据悉,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前,我国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区域标准1200余项。由于受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尽管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部分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升,标准宣传贯彻执行有待加强。
苏志介绍,下一步,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近期将印发新一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提出现行有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的清理意见。同时,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基础标准,尽快发布施行。
苏志介绍说,将于明年施行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苏志说,我国居民膳食中盐、脂肪、能量摄入偏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膳食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重要影响因素,科学研究和国外管理经验证明,食品标签上的营养信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众做出合理膳食选择,可使居民减少饱和脂肪、胆固醇和钠的摄入,增加膳食纤维摄入,是预防膳食相关慢性病的良好手段,对全民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记者刘勇实习生兰青、聂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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